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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

2017-04-13

全校各单位:

根据中央文明委《关于深化家庭文明建设的意见》(文明委〔2016〕3号)要求和省、市文明委工作安排,校文明办、校工会决定在全校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,以家庭文明促进校园文明,在全校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 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,以“注重家庭、注重家教、注重家风”为着力点,以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,促进家庭和睦,促进亲人相亲相爱,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,促进老人老有所养,推动教职工文明素质和学校文明程度显著提高。

二、评选范围

全校教职工

三、评选标准

  1.爱国守法。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爱国爱社会主义,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。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,学法、尊法、守法、用法,遵守各项规章制度、行业规范、市民守则、村规民约,自觉履行法定义务、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。

  2.遵德守礼。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养成,关心他人、助人为乐。维护公共卫生,爱护公共环境,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,在工作生活、社会交往、公共场所、网络空间、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、知行统一。践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、生活态度、生活方式,养成良好行为习惯。

  3.平等和谐。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、相互尊重,理解信任、沟通顺畅,感情深厚、亲情陪伴。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、孝老爱亲、传承孝道。夫妻之间忠诚恩爱、包容接纳、责任共担。亲属之间、邻里之间友善和睦、共同分享、守望相助。家庭成员特殊困难不离不弃、舍己为家、尽心尽责。家庭成员民族团结意识强,理解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,尊重差异、包容多样。

  4.敬业诚信。家庭成员爱岗敬业、忠于职守,勤勉为民、甘于奉献。诚实劳动、勤劳致富,合法经营、公平交易。重信用、守承诺,真诚做人、守信做事。树立尚德守法、以义取利的义利观。传承以信笃行、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。遵守政务诚信、商务诚信、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,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。

  5.家教良好。父母尊师重教、言传身教,用正确行动、正确思想、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。注重子女思想品德、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,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,养成良好阅读习惯,学习氛围浓厚。

  6.家风淳朴。弘扬家和万事兴、忠厚传家久、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,注重为人处世、修身劝学、理家育子、和亲睦邻之道。廉洁修身、廉洁齐家。传承好家训,提醒引导、感染熏陶家庭成员。有体现传统美德、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,以好家规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,自觉树立良好家风。

  7.绿色节俭。家庭环境干净整洁。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,自觉进行垃圾分类。勤劳节俭、厉行节约,注重节约水、电、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,杜绝浪费。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,坚持绿色出行。做到文明餐饮,传播健康理念。适度消费,婚丧嫁娶操办从俭、不铺张奢华。

  8.热心公益。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。积极参加慈善捐助、义务劳动、无偿献血、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。积极参加邻里守望、扶贫济困、生态环保、养老助残、法律援助、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。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,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,为他们排忧解难。

四、评选要求

1.推荐名额。原则上每个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2户。校文明办、校工会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组织评审组进行评选,选出10户文明家庭。

2.材料报送。填写文明家庭评选推荐表,一式4份,于2017年4月18日前报送至校工会办公室(金明校区行政楼626室),电子版发送至gonghui@henu.edu.cn。

   3.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荐评选工作,严格按照文件要求,精心组织,周密安排。

4.推荐工作要严肃认真,坚持标准,严格把关,坚持发扬民主,确保推荐工作的质量和推荐对象的先进性。


附件:1.河南大学文明家庭评选推荐表



2017年4月1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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