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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表彰2016年度河南大学文明家庭的决定

2017-05-10

全校各单位:

根据中央文明委《关于深化家庭文明建设的意见》(文明委〔2016〕3号)要求和省、市文明委工作精神,为表彰先进、立德树人,校文明办和校工会联合启动我校首届文明家庭评选活动。经个人申请、单位推荐、有关部门审核、校文明办会议评选,决定对王瑶等10户家庭进行表彰。

希望受表彰的10户家庭和所在单位珍惜荣誉、再接再厉,全校师生员工要以他们为榜样,进一步创新思维,努力工作,积极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,为争建“全国文明家庭”、争创“全国文明校园”、建设“全国文明单位”再创佳绩。


附件:

河南大学第一届文明家庭


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二○一七年五月十日